快樂大本營最帥嘉賓樸施厚
快樂大本營最帥嘉賓涉嫌強奸
2月18日晚,有媒體爆料,快樂大本營最帥嘉賓涉嫌強奸一名22歲的女子,該女子已經向韓國警方報案。目前有消息稱這名女子與樸施厚相識,在一起喝酒后失去意識,醒來時發(fā)現遭到了樸施厚的強暴。有網友稱和臺灣富少迷奸案如出一轍。
樸施厚回應強奸報道
樸施厚19日發(fā)表公開聲明,聲明中明確承認與報案人發(fā)生了性關系,但是在女方自愿的,他沒有使用強制手段。
韓國警方已經正式傳喚
據報道,韓國警方已經向樸施厚發(fā)出傳喚,要求他于本月24日上午10點到警局接受調查。另外警方透露在樸施厚住家的停車場,監(jiān)視攝影機也拍攝下了樸施厚和報案女子的身影,報案女子是昏迷狀態(tài)下被背入樸家中。
粉絲認為是經紀公司惡作劇
喜愛樸施厚的粉絲們紛紛在各大論壇上表示“無法相信這件事”,甚至有粉絲猜測:“是樸施厚的前經紀公司在故意散布這種消息。”部分粉絲拿出樸施厚1月份與前經紀公司解除合同一事,對前經紀公司提出了疑問。
還有網友認為:“被樸施厚強奸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”
國內關于強奸的法律規(guī)定
強奸罪怎么判強奸罪怎么處罰,法院對強奸罪一般會判幾年?
對于強奸罪的處罰,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有相關的規(guī)定。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,以強奸論,從重處罰。強奸婦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:(一)強奸婦女、奸淫幼女情節(jié)惡劣的;(二)強奸婦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(三)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;(四)二人以上輪奸的;(五)致使被害人重傷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。
其中,“暴力手段”,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對被害婦女采用毆打、捆綁、卡脖子、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,使婦女不能抗拒的手段。
酒醉后無知覺,屬于強奸罪中的“其他手段”
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當前辦理強奸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
如何認定強奸罪中的暴力、脅迫和其他手段?
“其他手段”,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、脅迫以外的手段,使被害婦女無法抗拒。例如:利用婦女患重病、熟睡之機,進行奸淫;以醉酒、藥物 麻醉,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對婦女進行奸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