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賠未設密碼用戶
為保障信用卡刷卡安全,多數(shù)銀行提供了失卡保障服務。若卡片遺失,持卡人在第一時間向銀行申請掛失,則銀行對持卡人在掛失前一定時間內(nèi)因被人盜刷信用卡而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。目前銀行提供的失卡保障大多為48小時,也就是說銀行對持卡人在掛失前48小時內(nèi)因被人盜刷信用卡而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。不過,招行信用卡中心人士提醒,銀行所提供的失卡保障,大多針對的是沒有設置交易密碼,僅憑客戶簽名進行交易的信用卡客戶。
本地信用卡中心人士告訴記者,央行頒布的《銀行卡管理條例》中,明確要求收單商戶負擔起核對信用卡簽名的責任。“僅憑簽名消費的信用卡丟失或被盜后,容易被人冒刷,但由于不用輸入密碼,所以不存在密碼泄露的情況。同時由于不是本人簽字,在追究責任時,筆跡專家很容易就能分辨出真?zhèn)?在確認不是本人簽名之后,責任就轉移到了刷卡的商家身上。商家將承擔一定損失,個人是不需要承擔責任。而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,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。因為銀行無法識別信用卡是被盜刷還是道德風險,而憑密碼消費交易的保密級別明顯比僅憑簽名消費高得多。對后者交易模式,由于從來不用輸入密碼,所以不存在密碼泄露的情況”。
有網(wǎng)友表示,曾就信用卡是否設密碼征求過律師意見,該律師稱,持不設密碼,只要消費憑單不由持卡人簽署,而且沒有重大過錯,持卡人就完全不需要為盜刷負責。銀行方面希望設置密碼,是因為可以把原本該由銀行承擔的風險轉嫁給用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