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撤銷處罰,一名女子駕車逆向行駛將警車逼停,無果后又一路鳴笛尾隨警車,在民警下車拔下她的車鑰匙暫存后,該女子竟拔下警車鑰匙……
澎湃新聞從上海金山警方獲悉,該女子除了要繳納200元的違停罰款,還因妨礙民警執(zhí)行公務(wù),被處罰金500元,行政拘留10日。
5月2日,蒙山路派出所民警徐玉林帶領(lǐng)社保隊員在同凱路附近執(zhí)勤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牌號為滬C77開頭的白色轎車停放時有壓盲道的行為,遂依法對其開具了違法停車告知單。徐玉林在進行完交通違法處罰后,駕駛警車沿龍勝路由東向西行駛。[page]
上海警方提供的視頻顯示,當日下午2點左右,在龍勝路同凱路路口附近,一輛白色轎車逆向行駛將徐玉林的警車逼停。隨后,一名黃色頭發(fā)的女子從白色轎車下來,要求徐玉林撤銷她車的違法告知單。徐玉林對她進行解釋說明,該女子依舊無理取鬧,最終在朋友的勸說下駛離。
但該女子后又駕車尾隨徐玉林的警車,并一路鳴笛,影響民警正常執(zhí)行公務(wù)。在行至龍勝路杭州灣家園小區(qū)門口時,徐玉林下車對該女子進行教育,發(fā)現(xiàn)她情緒相當激動,容易引起交通安全隱患,于是,將她的轎車車鑰匙拔下暫存,并通知交警過來處置。見車鑰匙被拔,該女子立即下車去搶,在爭搶過程中造成民警左手小拇指受傷,還跑去將警車鑰匙拔下拿走。[page]
徐玉林見狀立即通知派出所增援,值班民警到達后,勸女子歸還警車鑰匙,配合民警執(zhí)法,但她不肯,并揚言要將警車鑰匙扔到下水道內(nèi),后忿忿地將警車鑰匙扔在地上。徐玉林表示,不曾想到這名女子仍然不依不撓,還對自己進行言語辱罵,并要求民警一定要銷掉這個單子,不銷掉不行。
在多次規(guī)勸無效后,民警將該女子帶回派出所進行審查。在被帶至派出所的過程中,女子情緒激動,不肯上警車,對民警罵罵咧咧,還用手拍警燈、腳踢警車車門。
最終,這名女駕駛員徐某因妨礙民警執(zhí)行公務(wù)被行政拘留。她表示在冷靜一夜后,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后悔,“我知道不應(yīng)該去影響他、阻礙他,但當時我真的是失去理智了。我覺得不管對方是什么行為,自己首先是做錯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