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航空官方回應(yīng)"黑名單":不同意條款別坐我航班

記者/徐媛園
記者/徐媛園
2012-07-20 16:58:10
來源:揚子晚報

春秋航空官方回應(yīng)

 春秋航空
 


    由于春秋航空的航班延誤,哈爾濱的劉女士4月份的時候索賠了200元,但6月28日她再次預(yù)訂春秋航空機票時,發(fā)現(xiàn)其被列入春秋航空的“暫無能力服務(wù)旅客名單”,也就是俗稱的“黑名單”。昨天春秋航空回復(fù)稱,如果旅客不能認(rèn)同春秋航空的服務(wù)條款,那就請旅客乘坐其他航空公司航班。


  >>揚子晚報連線

  “國字號”航空沒有“黑名單”

  昨天,揚子晚報記者從東航、國航、南航、深航、山航等航空公司了解到,這些“國”字頭的航空公司都沒有“黑名單”。“也遇到過旅客罷機等情況,最后要么是請機場保安來將擾亂秩序的乘客帶下飛機,要么就是先穩(wěn)定旅客的情緒。”不少航空公司的負(fù)責(zé)人都向記者表示,飛機在機場多停留一小時,航空公司所付出的停機費、維護費等,就數(shù)以萬計,所以因天氣原因?qū)е侣每投毫簦钦l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形。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也還是希望旅客能多理解,同時航空公司也會與旅客保持溝通。

  春秋航空為何要列“黑名單”?

  針對網(wǎng)上熱議的春秋航空“黑名單”,揚子晚報記者聯(lián)系了春秋航空新聞發(fā)言人張武安。張武安稱,4月30日上海浦東-哈爾濱9C8511航班晚點事件中,他們也有苦衷,“拉黑”實屬無奈。

  他說,部分旅客因索賠得不到滿足,擁堵登機口,阻撓工作人員登機廣播,辱罵工作人員等。公司要求工作人員必須做到“打不還手,罵不還口”,這是鐵的紀(jì)律。工作人員不得已向機場公安報告求助。在勸說仍然無效的情況下,最后無奈之下每人賠償200元后飛機得以起飛。

  “每位旅客在登機前,都會簽署一份協(xié)議。”張武安說,在旅客訂票時已書面明確告知旅客實施“航班延誤不賠償”等差異化服務(wù),在得到旅客認(rèn)可與同意才敢出售機票。如果乘客采取喧嘩等“霸機”行動,將拉入“黑名單”,沒法再采辦春航機票。

  而業(yè)內(nèi)人士指出,一般來說“黑名單”多出在小航空公司和民營公司中,這是他們自己制定的。( 揚子晚報 記者/徐媛園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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